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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毛沟村的草场

    菲尼从木棚里钻出来的时候,清凉的风直往面上扑来。

    这三月初的天气就是冷刀子在身上刮一样,菲尼下意识想往回钻,想了想还是忍住,顺手将那破烂棚门关上,迎风远望过去。

    眼前这片草场在毛沟村的最东边,偏僻得很,离村子差不多要走半小时,他就在这地方放羊。

    来这里已经六年多了,穿越这种事情比想象中更难接受,他想这大概是因为穿越这事和投胎一样,而现在已是毛沟村佃农小儿子的他,显然没能穿个好去处。

    菲尼这样想着,深吸一口气,草场湿气中有混着一股臭味直钻鼻腔,激得他一阵干呕。

    忍住骂人的冲动,他知道这肯定又是罗班他们在附近拉屎。

    哪怕已经叮嘱他们几个,平时捡捡羊粪牛屎就够自己田地用了,没必要舍不得自己的这几泡屎,可他们几个就是听不进去。

    草场上,羊群已经散开在草场上埋头吃草了,大约六十多只,大多数是毛沟村常见的灰脸羊,夹杂着几只毛色偏白的混种。

    这些羊肯定不全是他福提斯家的,不然他也没必要风餐露宿的在这里放羊。

    福提斯家真要有这份家底,起码有能力将他送到伊格庄宅里找个马童之类的差事,而不是将他早早的送到草炉镇里学牧羊手艺,那地方人和羊的关系又乱又脏。

    在草炉镇无数个黑夜里,听着屋外狂风,见到那些人拥羊入眠如同拥妻一般,有时候是几个羊妻,那时他算真正认识到这里的人和兽之间,在很多时候没有任何区别。

    要不是他手艺学得快,又整天琢磨事情,精神迟早要出问题。

    菲尼斜靠在一棵歪脖子橡树上,目光懒洋洋地扫过草场,渐渐收回飘远的思绪。

    这草场上的六十来只羊是属于村里好几户人家,每户出一点钱雇牧羊人统一照看,菲尼和另外三个伙伴就是被雇来干这个活的。

    不过菲尼好歹有点身份,本不必干这差事,他只借这差事找个清净。

    羊群没什么可操心的,草场上的草长得正好,羊吃饱了自然会找地方卧下反刍消化,只要没有狼或者偷羊贼,这份工作本质上就是变着花样消磨时间。

    他的三个伙伴散落在草场的三个方向上,以各自的方式消磨着这个平平无奇的午后。

    离羊群最近的那个人叫佩林,正蹲在一块半人高的石头旁边,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羊群。那份专注的劲儿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看守什么军事要塞。

    佩林是村里寡妇玛格丽的独子,他爹在他出生前就死在了村里的随征队里。

    玛格丽一个人把佩林拉扯大,靠着给伊格老爷家洗衣和替人纺线糊口,有时候还去澡堂帮忙,日子过得紧巴巴。

    草场靠近小溪的那边,两个年纪稍大的少年正凑在一起嘀嘀咕咕,声音压得很低,不过从他的角度看过去,那个叫罗班的家伙正手舞足蹈地比划着什么,不用猜都知道又在吹牛。

    罗班是烧炭工阿尔比家的儿子,烧炭工在哪里都是个赚钱行当,不过谁都需要炭,可谁也不愿意跟烧炭的人做邻居。

    大家都知道烧炭的炉窑烟大味重,还容易走火。

    罗班继承了他爹老阿尔比那种粗豪性子,嗓门大,爱吹牛,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,同前身没少起冲突。

    要不是菲尼学完牧羊手艺,又去雨背谷靶场学了点别的手艺,回来一番经营,得了一个名号,这个大他两岁,又有一身蛮劲的罗班真不一定瞧得上他。

    听罗班吹牛的那个叫雅克,是捕鱼人的小儿子。

    毛沟村虽然不靠海,但往东走小半天有个淡水湖,湖里有的是鳟鱼和狗鱼。雅克一家常年在水上讨生活,不过雅克没有遗传了水边人特有的沉默性子,最喜欢热闹地方,一有闲功夫就往旅馆里跑。

    在棚前,菲尼刚找了小凳坐下,注意到他这里动静的佩林马上小跑到一边的杂树林,将挂在林荫中的粗布斗篷取来。

    在菲尼接过斗篷后,佩林笑道:“马上要起风了,雅克和罗班已经捡好干柴,咱们晚上做上一锅蘑菇炖菜,再加上早上的四条烤鱼,足够好了。”

    佩林说完有些忐忑,他知道菲尼虽然嘴上不说,但是对吃食一向在意,事实上只要见过菲尼用餐的样子,就知道这是个好人家的孩子。

    只是福提斯家虽然是好人家,但是又不够好。

    菲尼点了点头,脸上没什么表情,“可以了,不用特意照顾我。”

    要是在自己老家,被人这种照顾,高低谢上一句,但这里不行,和善和教养在这里可不是什么好词,他吃过不少亏。

    只有在佩林这里,他愿意释放一些善意。

    佩林这孩子一直有种过分的懂事,从不偷懒耍滑,交到他手里的活一定给你干得妥帖,这不是那种给他好脸还会反过来踩你一脚的人。

    “有人来了。”

    在傍晚冷风里,菲尼披上斗篷,没有理会雅克的喊声。

    这条片草场虽然偏僻,但偶尔也有村里人抄近路经过,不是什么稀罕事。

    他正准备和佩林一起架锅生火时,不远处的雅克又补了一句,有些急切的样子,“骑着马,还带着武器,罗班已经跑过去看了。”

    菲尼直起身子,拍了拍身上碎屑,没有去看雅克手指的方向,先是对身边的佩林说了一声,佩林立马跑开了。

    在草场西边那条土路上,一匹马正朝这边小跑过来。

    那马比村里拉犁的驮马高出整整一肩,四腿修长,鬃毛油亮,跑起来蹄声干脆利落。

    马上坐着一个人,穿着轻便的皮甲,腰间挂着一把剑,还扛着一面三角旗。

    菲尼眯着眼辨认了一下上面的纹章——一只展翅的鹰隼,爪子下面压着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虽然离得太远还看不清具体纹章,不过菲尼还是暗中松了一口气,在这苏莱玛的中部湖地,只要不出现微笑水豹的纹章,就不是最坏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一位骑士侍从!”

    菲尼心中得出一个结论,毕竟一位贵族再落魄也不会自己扛旗。

    那人到了草场边上就勒住了马,动作干脆,而正撞到马前的罗班像个被撵的凶狗。

    在翻身下马后,那人把缰绳随手系在路边一棵小树上,又自然地将手搭在腰间的币形剑首上,一手平举着那面三角旗帜上前。

    即便这样,罗班依旧挡在前面。

    “回来!”

    菲尼依旧坐在矮凳上,对拦路的罗班说了一句。

    在他身旁,佩林已经将一个布袋拿过来,扯开布袋,一把长弓露出。

    佩林一脸兴奋,小小的脏脸已经泛红,手上功夫不停,迅速给弓上好麻弦,暗道:“这附近几个村庄,谁不知道菲尼的名号和箭术,这骑士肯定是个外地汉。”

    另一边,雅克拿来箭袋放下,小心的站在一边,紧张地看着依旧拦路的罗班。

    他知道罗班的脾气,既狠又凶,在毛沟村这里一贯横行霸道,说是半个强盗也不为过,就连治安官手下的卫兵也不敢轻易招惹。

    要是罗班脾气上来,真冒犯到这个骑士,自己免不了被连累,起码一顿鞭刑免不了。要是这个骑士是个有身份的,那后果更不敢想象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雅克赶忙求助似的望向菲尼。

    这时,那个骑士侍从已经越过罗班,来到菲尼前,距离十几步远的地方停住。

    “被吓住了?”

    雅克绕到罗班身边笑道。

    在看清罗班发愣的脸色,雅克知道这个被村子叫作蛮种的罗班真被吓住了。

    罗班拍了拍脖子,阴沉着脸说道:“是被吓住了,又是那种感觉,我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。”

    雅克刚要问是什么感觉,旋即想起来这话的意思。罗班说的是那种如同一头被宰猪羊的感觉,而头一次的感觉就是菲尼带给罗班的。

    “你是哪位塔拉尔爵士的侍从?”

    在这个距离,已经足够菲尼看清这个瘦长脸的骑士,还有他三角旗上的纹章——夺童夜鹰。

    虽然菲尼不精通纹章学,不可能辨认苏莱玛中所有家族的纹章,但是在苏莱玛中部湖地这里,认清一些主要家族的纹章是他认为的必要功课。

    这面旗帜上的夺童夜鹰正是塔拉尔家族的纹章,其家堡位于湖地外的西边,同湖地关系微妙。

    “勇渡者,罗伯特·塔拉尔。”

    瘦长脸的骑士侍从有些不耐烦,但看在前面那张保养得当的长弓的份上,只能忍耐一下。

    他来时是听说过此地有个不俗的长弓手,其名声已在此地传扬,同自己侍奉的罗伯特一样,已达成俗间之名的标准,那长弓手不会就是眼前小子吧?!

    “你是哪位大人?”

    骑士侍从审视着眼前气质和举止都异于常人的菲尼,谨慎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哈哈…”雅克先笑出声来,随后是罗班和佩林。

    “听着,在你面前的是福提斯家的…”雅克的话说一半就被菲尼厉声打断。

    菲尼知道雅克又要耍恶作剧,误导这个外乡骑士侍从以为他是什么福提斯家的贵种,以此来取乐。

    但是在这位贵族侍从面前整这种恶作剧,一旦对方较真起来,完全能以他冒充贵族为由,将他送上法庭,那时乐子就大了。

    “空弓手菲尼。”

    佩林首先制住笑意,挺起胸膛的报出菲尼的名号,与有荣焉的样子,说道:“这个名号你可以在任何教堂的誓愿名册上找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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